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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高职在校生心理健康普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3发布部门: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增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早筛选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定于3月26日至3月30日对高职在校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

一、具体安排:

1.普查时间、对象

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30日

对象:高职在校生

2.普查量表

根据我院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征,心理健康普查选定测评量表为《90项症状清单(SCL-90)》和《大学生人格问卷(UPI)》,用于筛查有心理问题及心理障碍的预警学生群体。

3.后续工作

(1)测评结束后,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确定预警学生名录,形成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报告,并提出针对高职在校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合理化建议。

(2)具体心理约谈及建档工作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针对高职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各系院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此项工作负责人测评前要切实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并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和系统操作步骤,使学生积极配合,以保证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2.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由学生处予以指导,各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普查指导说明提前将普查须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测评期间要督察学生把所有题目做完后方可交卷,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测评须集中开展,不能让学生在无指导教师的情况下随意作答。

3.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评结果各系院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相关工作人员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筛查出的预警学生信息要严格保密。

附件:1.《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解读》

2.《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心理普查指导手册(2018版)》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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